2005年8月1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官“集体早退”招致批评 群众期盼干部改善作风
  据新华社 尽管当地政府规定下午6时才能下班,但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每天下午5时半就“集体早退”。此事经新华社报道后,在当地产生强烈反响,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干部工作作风的讨论。他们认为,法官“集体早退”事件反映出当前一些干部工作不在状态、自由散漫、目无纪律等顽症,有关部门应加强整顿,切实改善干部工作作风。
  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张存库说,这些法官连基本的上班纪律都不能遵守,老百姓还怎么能指望他们“真正为人民服务”?对他们公正执法又怎么能放心得下?
  当地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说,“集体早退”现象有一定普遍性,渭南市中院只是冰山一角。有的政府机关下午就没人了,一问起来都说下基层搞调研去了,实际到哪去了谁也不知道。有些很简单的事情,不跑上十趟八趟很难办完。
  据了解,8月15日渭南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,对“集体早退”现象提出严厉批评。会议要求全院人员必须遵守省政府关于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,今后如有人早退将受到处分。